法規提示:小區內開車也會違章
二娃開車到某大學辦事,進門時保安提醒他已進入校區要按規定行車,二娃一口答應了。兩分鐘后,二娃開到了一條單行道,他想:這個標志只是學校內部管理,我又不是學校的車,他們管不了;再說了,即便被擋住了,他們又沒有權力收駕證、更不能罰款,管他呢!
二娃一駛入單行道就被保安發現了,并由學校通知了交警。交警進入校區找到了二娃,告知他已經違反了《交通安全法》,并按照違章條例對二娃進行了處罰。
雷Sir解析: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城市生活小區、大型學校、大型企事業單位內部交通量不斷增大。但過去這些區域都未列入道路的范疇,只是單位進行內部管理。由于他們沒有專業的知識,沒有強有力的法律管理手段,根本達不到管理的效果。單位內部機動車傷人,機動車之間的事故頻頻發生。于是,在即將于5月1日正式實施的《交通安全法》里,就對“道路”重新給出了更為廣泛的定義。
在《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1款中,道路的范圍已經大大拓寬了:“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場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一大隊法制員、一級警司雷學之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鞠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