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將對無過錯賠償最大限度減輕
來源:法制晚報 李潔
對于機動車司機的無過錯賠償責任,我市將出臺的“新交規”將最大限度地予以減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立法聽證報告在首都之窗網站公布后,立即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昨天,記者就報告建議修改內容采訪了有關人士。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于2004年9月3日,就“新交規”征求意見稿中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舉行了北京市首次立法聽證會,直接聽取市民意見,公布聽證報告是為了讓市民知曉聽證機構是否采納了市民的意見并據此向決策機構提供修改建議。
立法聽證報告建議在相關條款中增加交通事故責任的5種具體劃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具體確定標準將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記者獲悉,我市的“新交規”將最大限度地減輕機動車司機的無過錯賠償責任。修改意見指出,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按照國家規定的最低比例、額度承擔賠償責任。據了解,北京市過去的最低比例是民事損害結果的10%,今后比例是多少,國家尚未公布相關規定。
新交法實施5個月有余,但應與其配套實施的第三者強制險尚未出臺。目前,北京市機動車現行的所謂強制保險,其實質仍然屬于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保險,只是轉嫁機動車一方的部分賠償風險,機動車無責任時不進行賠償。聽證報告中建議增加的第三者強制險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保險,將降低保險費、提高保險額度并實行保險公司的先行賠付,最大限度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夠得到及時救治和賠償,避免因肇事方逃逸、無力賠償等原因,造成受害人無法得到賠償。
聽證報告對“新交規”的部分改變:
●增加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第三者強制險,降低保費、提高保險額度、保險公司先行賠付。
●草案修改稿去掉“自行車要登記”條款,意味著全市430多萬輛自行車有望不再上牌照。
●公交車進站條款也進行了完善,其中單排進站被刪除,因排隊造成的公交擁堵有望緩解。
●明確交通協管員的法律地位:交通協管員將協助交警對交通違章行為進行勸阻、告之。
